当前位置: 首页 >> 团队成果 >> 论文 >> 正文
杨松、杨璠:历史唯物主义的道德规范性与阶级利益——兼及马克思主义的正义问题
发布时间:2024年04月15日 浏览次数:

(厦门大学 哲学系)

马克思主义关于“正义”“公平”等的论述既具有描述性特征,也具有规范性特征。当在描述性语境中阐述其道德观念时,马克思和恩格斯试图说明道德与物质生产方式的关系、道德的历史性、道德的阶级性、道德与阶级利益的关系等内容。而在规范性语境中,他们也确实对资本主义作出了道德评价,认为其是不正义的。马克思和恩格斯是站在无产阶级的立场,作为无产阶级利益的代言人来抨击资本主义社会对无产阶级的迫害。通过对历史的科学研究,他们认为无产阶级利益的实现符合历史发展趋势,无产阶级道德观比资产阶级道德观更为合理。他们比较各阶级道德观之合理性的标准不在历史之外,而是由历史本身来提供的,即何者所代表的阶级利益的实现符合历史发展必然性,何者就具有合理性。

关键词历史唯物主义;道德规范性;阶级利益;历史必然性


很少有人会否认,马克思主义确实批判了资本主义社会,引起广泛争议的问题在于该批判的规范性基础究竟是什么。艾伦·伍德(Allen Wood)认为,马克思并不打算以“正义”“公平”等道德原则作为武器来批判资本主义社会,因为这和其一贯主张的历史唯物主义的立场格格不入。他似乎想向我们表明,一个真正的历史唯物主义者应该始终从科学视角而非道德“偏见”出发,来审视整个历史:他可以指责资本主义犯了错误,但必须明白,这种错误绝非道德性的。这样,在历史唯物主义中就不可能包含道德规范性的维度。那么,规范性意义上的“道德”与“历史唯物主义”真的不兼容吗?马克思主义真的因为没有甚至拒斥道德立场,所以并不在规范性意义上认为资本主义是不正义的吗?在本文,我们试图从“描述性”和“规范性”这两个不同语境出发,来澄清经典作家若干关于“道德”的论述的含义,并借助“阶级利益”来说明,规范性意义上的马克思主义道德观念何以是可能的。鉴于学界对马克思主义的“正义”问题广泛关注,本文亦将兼论相关问题。并且,当讨论到“正义”时,我们按照通常的解释,主要指的是“分配的正义”或“公平的分配”,即在分配过程中“得其所应得”。


一、马克思主义对“道德”的描述

    艾伦·伍德在《马克思对正义的批判》一文中提出,马克思告诉我们:“生产当事人之间进行的交易的正义性在于:这种交易是从生产关系中作为自然结果产生出来的……这个内容,只要与生产方式相适应,相一致,就是正义的;只要与生产方式相矛盾,就是非正义的。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基础上,奴隶制是非正义的;在商品质量上弄虚作假也是非正义的。”在资本主义条件下,以“剥削”为特征的雇佣劳动与当时生产力水平相适应,并且也有力地推动了社会生产力的进一步提高,它促使“资产阶级在它的不到一百年的阶级统治中所创造的生产力,比过去一切世代创造的全部生产力还要多,还要大”。正是因此,马克思不仅不认为资本主义分配方式是不正义的,甚至承认其历史合理性,并认为其是公平的。伍德的一个例证,就是马克思在《哥达纲领批判》中针对拉萨尔派关于“公平工资”的主张所提出的批评:“难道资产者不是断言今天的分配是‘公平的’吗?难道它事实上不是在现今的生产方式基础上唯一‘公平的’分配吗?难道经济关系是由法的概念来调节,而不是相反,从经济关系中产生出法的关系吗?”这样,关于“公平”等道德问题的研究就不应该采取一种超越历史的普遍规范的视角,而应该从对社会经济活动的考察入手,来决定究竟何种行动才是正当的。这就像恩格斯所说的:“社会的公平或不公平,只能用一种科学来断定,那就是研究生产和交换的物质事实的科学——政治经济学。”正是因此,在伍德看来,马克思并不认为资本主义的剥削是不正义的,恰恰相反,这种分配方式与当时的生产方式相一致,因而马克思承认其是正义的。 

    应该承认,伍德的确抓住了历史唯物主义的重要内容,他的结论实际上是提示我们,以“正义”“公平”为代表的道德观念与社会物质生产方式之间的联系。但是,如果我们仔细审视他所引述和评析的马克思主义文本就会发现,他似乎并未细致区分“正义”“公平”等道德术语的两种不同使用语境。

    通常,当一个人义愤填膺地说“偷窃总是错误的”时,表达的确实是对偷窃愤怒的态度,是在对“偷窃”表达负面的评价。并且,按照元伦理学家黑尔等人的观点,它同时也含有“不得偷窃”这一规范性指令的意蕴。而如果一个句子旨在评价或指示行动,那么就是在规范性语境中被使用。但并非所有含有道德语词的语句都是在规范性语境中被使用的,人们同样可以在描述性语境中使用它们。例如一个人说:“在古代斯巴达杀死羸弱的婴儿总是正当的。”这个句子并不应该被视为具有评价性特征,因为这里并不包含说者对于“杀婴”的赞成,它反映的也不是说者自己的规范性意义上的道德判断,毋宁说,它只是基于描述的语境客观地介绍古代斯巴达的道德状况。当这个人告诉我们“在古代斯巴达杀死羸弱婴儿总是正当的”时,这并不代表他在评价的意义上也同样认为该行为是正当的——他可能会谴责这一行为,当然也可能会赞成它,究竟采纳何种道德观点,取决于他的规范性立场。

    让我们回到马克思和恩格斯的论述上来。

    首先,伍德引述马克思的话说:“生产当事人之间进行的交易的正义性在于:这种交易是从生产关系中作为自然结果产生出来的……这个内容,只要与生产方式相适应,相一致,就是正义的;只要与生产方式相矛盾,就是非正义的。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基础上,奴隶制是非正义的;在商品质量上弄虚作假也是非正义的。”我们认为,应该将这段话理解为,马克思是在描述的语境中告诉人们,历史上形形色色的作为社会主流的“正义”的真实面貌是什么,并且由于雇佣劳动制与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在总体上是一致的,对于当时的社会而言就是正义的。而奴隶制与当时的生产方式并不一致,因而被认为是不正义的。由此并不能得出结论说,马克思在评价的意义上也同样认为资本主义就是正义的。换言之,他并不是在赞赏资本主义社会,而是以描述的口吻告诉我们,资本主义的分配方式之所以在这个历史时期被认为是正义的,主要是因为其与当时的生产方式相一致。正是因此,就像在《哥达纲领批判》一文中看起来的那样,马克思承认,对于当时的资本主义社会而言,工人获得的工资确实是“公平”的,这里所谓的“公平”同样也是在描述的语境下提出的。马克思在此不是表达自己对资本主义分配制度的赞许,而是试图通过后续的追问告诉人们:第一,资本主义的分配方式与当时的物质生产方式相一致,因此对于当时的历史而言,它被承认具有合理性;第二,在资产阶级掌权的国家中,这种分配方式也必然被社会主流意识形态认为是公平的。而这两个方面的内容,实际上都是描述性而非评价性的,其描述的主要就是“正义”“公平”等道德观念与物质生产方式以及阶级统治之间的关系。

    其次,根据历史唯物主义的相关内容,“正义”也不是一个社会形态永恒不变的属性。一个正义的社会,会随着社会生产的进一步向前推进而成为不正义的,这也是历史中经常会出现的现象。因为正如马克思所说,雇佣劳动制本身作为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组成部分,自然会被资产阶级占统治地位的社会认为是正义的。但是,社会生产力总是在不断被推进,原来适合生产力发展的生产关系也会在这一过程中不再适应生产力进一步发展的要求,甚至会成为生产力继续进步的阻碍。这就产生了变革生产关系从而建立新的、适应生产力继续向前推进的生产关系的迫切需要。在这种情况下,原来正义的社会组织形式就会因此丧失历史合理性,对于新的社会发展阶段来说就是不正义的。奴隶制就是一个典型的例证。这种曾经被认为是正义的、理所应当的社会组织形式在新的资本主义社会被宣布为不正义,并且与这种不正义制度的对抗也确实引发了美国的内战,最终以新的资本主义雇佣劳动制取而代之。正是因为“正义”总是与不断发展着的物质生产相联系,所以在不同历史时期,“正义的分配方式”也是不同的,这就使得“正义”“公平”等道德观念表现出“历史性”的特点。

    最后,一个社会的道德观念有时候不是单一而是多样的。恩格斯在考察他那个年代的道德状况时就说:“今天向我们宣扬的是什么样的道德呢?首先是由过去信教时代传下来的基督教的封建的道德,这种道德主要又分成天主教的和新教的道德,其中又不乏不同分支,从耶稣会天主教的和正统新教的道德,直到松弛的启蒙的道德。和这些道德并列的,有现代资产阶级的道德,和资产阶级道德并列的,又有未来的无产阶级道德,所以仅仅在欧洲最先进国家中,过去、现在和将来就提供了三大类同时和并列地起作用的道德论。”因此,普遍存在的现象是,不同阶级或社会集团都会存在各自的道德观念,而且这些道德观念往往因为其所代表的阶级或集团在生产关系中所处的地位不同,还经常是彼此冲突的。这样,不同的道德观念在社会中的地位也并不是一样的。正如马克思和恩格斯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提到的那样,一个社会总是存在主流思想(如主流道德观),而这个思想就会被普遍推广,甚至也会得到人们广泛地承认,从而被认为是代表全部阶级利益的普遍思想(如普遍道德),尽管它代表的实际上是统治阶级的利益。马克思和恩格斯承认,在革命阶段和统治的初期,确实是如此。特别是当通过阶级斗争把束缚生产力发展的旧制度摧毁之后,新的生产关系将有力地推动社会生产力的发展,而这一发展无疑不管是对整个历史还是大多数人来说都是一种进步。因此,尽管是一种被称为“意识形态”、来自统治阶级的道德观,但是其维护的利益在一段时间中确实具有某种普遍性或共同性的特征。

    但是,随着新社会的生产不断展开,在生产关系中处于对立地位的对立阶级之间的利益差别也日益凸显出来。矛盾从来不会消失,旧矛盾解决的同时也伴随着新矛盾的出现。奴隶与奴隶主、农民与地主之间的矛盾已经不再是社会的主要矛盾,工人与资本家的利益冲突则成为整个资本主义社会最激烈的矛盾。马克思和恩格斯认为,通过他们的著作,工人阶级应该并且已经意识到自己的利益是什么,将会形成本阶级的道德。这就造成了资产阶级与无产阶级不同的道德观念。例如,在同一个社会中,不同的阶级都在谈“正义”,但他们所谈的“正义”在内容上可能是不同的(尽管不排除其中也会有共同的部分),这主要是因为各种“正义”所要维护的根本利益是不一致的。当然,在资本主义社会中,资产阶级是统治阶级,因此代表其利益的“正义”才是当时社会占统治地位的道德观念,这种“正义”作为一种用于阶级统治的“意识形态”,是以政治权力为背书的,它的主要作用就是维护资本主义生产关系,从而捍卫资产阶级在生产中的优势地位。因此,道德绝不是如它所看起来的那样,是对所有人利益不偏不倚的维护,这只是意识形态为我们塑造的幻觉,实际上任何一种道德只是反映了其所代表的阶级的利益。这样,马克思和恩格斯又为我们揭示了道德的“阶级性”及其与阶级利益的关系。

    以上所有的分析,都可以视为将马克思恩格斯关于“道德”的论述放在描述性语境下来理解而得到的结果,其描述的内容大体上可以概括为“道德与生产方式的关系”“道德的历史性”“道德的阶级性”“道德与阶级利益的关系”等。他们虽然在描述的语境下讨论了一般的道德以及资本主义道德的问题,但这并不能证明他们不打算在评价意义上来批判、谴责资本主义的不正义。因为阶级斗争始终存在于资本主义社会中,无产阶级绝不是历史的旁观者,而是历史的参与者和塑造者——无论是对生产力的推动,还是新生产关系的缔结,都是由其来完成的,这就涉及如何激发无产阶级行动的问题。要回答这一问题,就必须进入规范性语境中,使用规范性话语,而“正义”这类道德话语无疑是可以采纳的。我们后面将会看到,马克思在规范性语境下提出的道德主张其实是很多的,并且他明显表达出对资本主义的谴责和对无产阶级的赞扬。就像胡萨米(Ziyad Husami)指出的那样,道德观念不仅与特定时代的物质生产方式有关,还与主体所处的阶级立场有关,马克思是站在无产阶级的立场来批判资本主义的不正义。


二、作为马克思主义道德规范性基础的阶级利益

    伍德似乎意识到了过去观点的缺陷,他后来再次谈到类似问题的时候,转而通过强调“阶级利益”在马克思思想中的重要地位,说明其不可能把“正义”这些道德价值作为人类行动的首要目标。在《正义与阶级利益》一文中他抓住了马克思恩格斯关于“阶级利益”的观点,提出了所谓的“阶级利益论题”。他指出:“马克思认为,无论我们行动的目标或自觉的意图可能是什么,唯有包含着对阶级利益的追求,我们的行动在历史上才是有效,其历史意义在于它们在谋求阶级利益的斗争中所发挥的功效。我们把马克思的这一信条称为‘阶级利益论题’……对阶级利益论题的实际认识明确排除了我们将正义——作为有关分配的评价原则(该原则的正当性来自无私或公正)——作为我们基本的关注目标。”在资本主义社会,资产阶级和无产阶级之间的矛盾主要体现在利益冲突上。而在马克思和恩格斯看来,推动历史发展的主要是无产阶级为了维护自己阶级利益而采取的阶级斗争,这就是“阶级利益命题”在资本主义社会批判中的具体运用。正是因此,即便我们可以承认马克思恩格斯都是无产阶级利益的代言人,他们确实在规范性的语境下采用了对资本主义的批判性话语,并且这些批判性话语确实与描述资本主义现状的话语存在差别,我们也不能认为这种批判基于“正义”,而只能说他们是从无产阶级的利益出发来批判资本主义。

    但是,说马克思是把阶级利益而不是“正义”这类道德价值作为无产阶级行动的首要目标,并不能证明马克思没有批判资本主义是不正义的,更得不出其在规范性意义上认为资本主义是正义的结论。伍德在这篇文章中的观点显然和他在《马克思对正义的批判》一文中大不相同。因为马克思完全可以一方面认为资本主义社会不能实现无产阶级的利益,因此需要全世界的无产者联合起来,为实现本阶级的利益而斗争,从而推动历史,另一方面,这个残酷剥削和压榨无产阶级的社会本身在他看来就是不正义,而且这里的“不正义”是在规范性意义上而言的。只是对于马克思来说,仅仅从“正义”等道德原则出发与资产阶级展开争论是没有意义的,会将革命导向错误的道路。因为在涉及根本利益的分配问题上,对于无产阶级来说是正义的分配,对资产阶级来说反而是不正义的,反之亦然,所以道德争论终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它不能带来无产阶级的真正解放。就此而言,道德确实在改变社会现状、改变无产阶级命运方面有局限性,它不应该成为无产阶级革命的首要目标。要克服这种局限性,就必须把无产者从道德争论的迷思中拉回来,通过揭示他们的阶级利益和历史发展趋势,告诉他们在斗争中应该真正地去争取什么。因此,正像伍德看到的那样,“实践中对阶级利益论题的认可使得自觉的历史主体不再把正义(或公正的善)当作他们首要的关注对象”

    在我们看来,道德批判虽有局限性,但在推进历史方面也绝非毫无作用。上层建筑固然由经济基础决定,但也对经济基础有反作用,这是马克思主义者承认的。当代元伦理学关于道德语言的分析已经告诉我们,道德判断区别于描述性判断最重要的特征是,其具有能动的激发性效果。情感主义者斯蒂文森认为道德判断是说者情感的表达,并且他也试图通过其激发他人形成与自己一样的情感。而规定主义者黑尔则强调,道德判断的重要作用就是对行为的普遍指示。所以,不应该忽视道德对激发无产阶级革命行动所具有的能动作用。马克思和恩格斯都意识到了这一点,因此他们对资本主义作了很多批判,而且毫无疑问,正如胡萨米所说,这种批判是道德性的。对于无产阶级,马克思也不吝褒奖。在谈到法兰西内战的时候,他曾经说:“工人的巴黎及其公社将永远作为新社会的光辉先驱而为人所称颂。它的英烈们已永远铭记在工人阶级的伟大心坎里。那些扼杀它的刽子手们已经被历史永远钉在耻辱柱上,不论他们的教士们怎样祷告也不能把他们解脱。”我们很难否认,这段话中充满了对工人阶级热情的道德歌颂以及对谋杀他们的资产阶级的严厉抨击,说马克思对资本主义不作道德评价,这不合常理,也与大量的文献事实不相符合。

因此,在马克思和恩格斯那里,无产阶级需要认清自己真正的利益是什么,并且以一种符合历史规律的方式展开行动去谋求自己的阶级利益,这样才能在行动中真正实现自身的解放。需要承认的是,马克思和恩格斯对资本主义的批判并不单纯依赖于道德理论,而是借助政治经济学和历史唯物主义展开的。但他们同时也没有拒绝在实际生活和斗争中使用道德语言来激发无产阶级的斗志,用道德的热情来鼓舞无产阶级通过斗争来谋求自己的利益。一并承认这两者应该不是矛盾的,因为“对资本主义的批判不依赖于道德”并不等于“拒绝从道德上评价资本主义”。

    马克思和恩格斯关于“正义”等道德观念的基础是什么?有学者认为是社会基本道德共识,有学者认为是作为价值本位的劳动,有学者认为马克思的正义观念与历史唯物主义之间在来源上互不相干,有学者则在一般规范性意义上认为马克思主义评价社会的基础是共产主义所追求的人的自由全面发展与自由人的联合体。我们认为,马克思主义的道德观念其实与其关于“阶级利益”的理论密切相关。

    首先,马克思和恩格斯道德理论最大的特点是,把道德评价建立在对现实的科学理解的基础上。他们从不打算把“永恒正义”作为依据去批判资本主义——这种做法实际上早就为“空想社会主义者”和“真正的社会主义者”采纳过,他们对此是明确拒绝的。他们有自己的阶级立场,其著作也是为那些从事革命的工人阶级服务的。正如恩格斯在1845年给马克思的信中所说:“目前首先需要我们做的,就是写出几部较大的著作,以便向许许多多非常愿意干但只靠自己又干不好的一知半解的人提供必要的依据。”由此可见,他们是基于无产阶级的利益、站在无产阶级的立场上、秉持无产阶级道德来批判资本主义的非正义性。

    其次,正如我们前面提到的,马克思和恩格斯意识到,不同的阶级可以有不同的道德观念,并且这些道德观念虽然在内容上不同,但是仍然可以同时在社会上并存。事实上,“正义”这些道德语词表达的只是抽象的概念,无论是无产阶级还是资产阶级都可以谈“正义”,但可能仅仅就使用“正义”这一语词而言,他们是一致的,而各自“正义”的内容却可能大相径庭。因为各自的“正义”背后都是以不同甚至根本对立的阶级利益为基础的——“正义”不是超历史的,也不是悬浮在天国的抽象物,它实际上是阶级利益的反映。正如恩格斯所言:“人们自觉地或不自觉地,归根到底总是从他们阶级地位所依据的实际关系中——从他们进行生产和交换的经济关系中,获得自己的伦理观念。”因此,每一个阶级秉持自己的道德观而声称与自己有根本利益冲突的阶级是不道德的,这不仅在理论上是可能的,而且在历史上也是经常出现的。但对于社会发展而言,“道德”问题不是口味问题,虽然无产阶级和资产阶级可以并且也确实有不同的道德观念,但在马克思主义看来,就当下历史来说,确实存在一种更为“道德”的道德观念。

    借鉴恩格斯在关于黑格尔的“凡是现实的都是合乎理性的”一言的分析,我们也可以说,资本主义在其产生的时候,因为契合了生产力进一步发展的要求,确实具有历史合理性,也确实被当时的人们认为是正义的。这同时也意味着,资产阶级的利益在当时具有历史进步性,并且也具有一定的普遍意义,对这一利益的满足对于当时历史来说就是合理的。但是,马克思和恩格斯认为,随着生产力的进一步发展,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在历史展开过程中将会逐步丧失存在的必然性,从而成为逐步丧失现实性的东西,因此相对于这个时期的历史而言,它也将逐步丧失合理性。马克思在《资本论》中非常明确地指出:“资本的垄断成了与这种垄断一起并在这种垄断之下繁盛起来的生产方式的桎梏。生产资料的集中和劳动的社会化,达到了同它们的资本主义外壳不能相容的地步。这个外壳就要炸毁了。资本主义私有制的丧钟就要响了。剥夺者就要被剥夺了。”由此可见,按照马克思和恩格斯的看法,由资产阶级所主张的“正义”所维护的资产阶级利益以及现代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已经成为不合时宜的东西,资本主义已经到了就要被历史淘汰的时候。

    最后,既然资本主义迟早将因为丧失历史必然性而走到终点,那么在进行社会形态变革的时候,主要是由哪个阶级来主导呢?马克思和恩格斯认为,未来社会革命的主体是无产阶级,这是因为:第一,资本主义之所以会走到终点,是因为资本主义生产关系已经无法再适应巨大生产力的发展,这表现为资本主义社会不断爆发具有强大破坏力的经济危机,导致社会已经到了需要进行生产关系变革的时候。但资产阶级不会进行自我革命,因为资本主义的最主要特征是生产资料由资本家私人占有,所以占有生产资料并通过这种占有来进一步谋取自己的利益,就是资产阶级的本性,它不会轻易放弃自己在生产中的支配地位,从而也不会轻易放弃政权。因此,当面临危机的时候,资产阶级的做法是“一方面不得不消灭大量生产力,另一方面夺取新的市场,更加彻底地利用旧的市场”,但并不打算对资本主义的所有制关系作出改变。第二,资本主义的发展带来社会矛盾的新变化。过去社会的矛盾是比较复杂的,存在各种不同的利益主体,因此社会变革时期革命的主体究竟是谁,往往取决于各阶级之间利益的博弈与平衡。但马克思和恩格斯认为:“我们的时代,资产阶级时代,却有一个特点:它使阶级对立简单化了。整个社会日益分裂为两大敌对的阵营,分裂为两大相互直接对立的阶级:资产阶级和无产阶级。”因此,在资本主义关系已经成为社会生产力进一步向前推进的阻碍时,特别是在这一生产关系不断催生出造成无产阶级生存状况恶化的经济危机时,如果资产阶级不能进行自我革命,那么作为其利益对立方的无产阶级将直接成为革命的主体。正如恩格斯所言:“既然有产阶级不但自己不感到有任何解放的需要,而且全力反对工人阶级的自我解放,所以工人阶级就应当单独地准备和实现社会革命。”

    现在,无产阶级将是社会革命的主体,且是新兴生产力的代表,其倡导的未来共产主义是历史发展的趋势。这样,一种无产阶级通过革命力图实现的社会形态将会在历史的展开过程中逐步成为现实甚至是现存的东西。无产阶级的阶级利益已经和整个历史发展趋势保持一致,即无产阶级在实现自身利益的过程中,也将有力地推动整个历史的进步。正是因此,尽管资产阶级和无产阶级确实可以有各自的道德,但对于历史而言,代表着无产阶级利益的无产阶级道德是更为合理的。就如恩格斯所说的那样:“现在代表着现状的变革、代表着未来的那种道德,即无产阶级道德,肯定拥有最多的能够长久保持的因素。”

    综上所述,当马克思和恩格斯站在无产阶级立场来批判资本主义不正义时,他们不是说资产阶级的利益总是不值得满足的或资本主义在历史的任何时刻都是不正义的,而是指对于当下的历史而言,这种社会制度已经丧失了存在的必然性,因此再继续维护资产阶级利益也是不正义的。历史已经发展到一个阶段,即对无产阶级利益的满足已经代表着整个历史发展的方向,无产阶级的道德观是评价社会和范导行动的正确指南。因此,当宣扬无产阶级道德观的同时,他们也就是要号召、引导、激发无产阶级为维护本阶级的利益而行动起来。正是因此,马克思和恩格斯的道德论述中经常会表达对资产阶级侵害无产阶级利益行为的控诉,表达对无产阶级通过革命实现阶级利益的赞扬。由此可见,马克思主义的道德观念始终是与其对“阶级利益”的观点联系在一起的,它始终从历史的眼光出发来看待各阶级的利益,并从无产阶级的立场出发作出自己的道德评价。虽然,马克思主义并不把“正义”而是“阶级利益”作为革命的首要目标,但其道德观念和阶级利益理论之间也绝不是互不相干的,承认其阶级利益理论也并不意味着要否认其有道德观念。相反,它的道德观念和阶级利益理论实际上是有机统一在一起的,体现为“理论的批判和‘物质’的批判的统一,道德的批判和武器的批判的统一”。


三、马克思主义源自历史的道德评价标准

    通过上述解释,我们可以进一步得出一个有意义的结论,即马克思和恩格斯都没有试图借助某种超历史的道德理论来评价资本主义。就像恩格斯所说的,“每一个时代的理论思维,包括我们这个时代的理论思维,都是一种历史的产物,它在不同的时代具有完全不同的形式,同时具有完全不同的内容”。同样,无产阶级及其道德也不是超历史的,其本身也是资本主义发展的产物,是在资本主义的沃土上孕育成熟的。所以,我们赞成英国学者塞耶斯(Sean Sayers)的如下看法:当马克思认为资本主义是不正义的时候,他没有借助某种绝对的、超历史的正义标准,因为他不认为资本主义是“绝对”不正义或不道德的。与封建时代相比,资产阶级社会构成了正义和权利方面的进步,并且这种进步是就整个历史的对比而言的。也就是说,按照生产力的标准,封建秩序确实是不正义的,而资本主义是一种更高级、更正义的形式。然而,随着时代的发展,资本主义社会本身也将是有局限性和不正义的,因为新的更高层次的共产主义社会的条件已经出现了,并且与之相关的无产阶级的“正义”已经变得更加清晰起来。

    尽管如此,有的人并不相信马克思与恩格斯采用了一种历史的道德标准。杰拉斯(Norman Geras)批评塞耶斯的理由是,尽管资产阶级和无产阶级各有各的正义观,并且即便按照马克思和恩格斯的看法,历史的发展趋势将会导向社会主义,但是这并不能证明无产阶级的利益更为可取。马克思主义者赞成无产阶级获取自己的利益,期待一个更新的社会主义社会的到来,从而愿意采纳无产阶级而非资产阶级的“正义”,必然是因为他们有一条超越特定历史阶段的标准。根据这条标准,无产阶级的正义比资产阶级的正义更为可取。杰拉斯还进一步强调,即便诉诸所谓的历史趋势,也不能说明社会主义比资本主义社会更为可取,“参照社会主义的目标对资本主义和阶级剥削的道德批判也是没有根据的——除非依据恰当的、普遍的和伦理上恰当的标准,这些目标也不比资本主义和适应环境的剥削的目标更为值得称道”。

    在我们看来,虽然马克思和恩格斯认为无产阶级利益比资产阶级利益更值得关注,无产阶级的道德比资产阶级的道德更为合理,但他们不是借助一条超历史的普遍道德原则来得出这一结论的。在当下的历史中,社会主义比资本主义更值得追求,不是因为社会主义比资本主义更符合某种历史之外的道德原则,而是因为整个社会由资本主义向社会主义转化的条件已经形成,趋势已经到来,并且这是一种历史的必然。正是因此,社会主义比资本主义更为合理。也正是因此,无产阶级追求自己阶级利益的阶级斗争才更加具有历史意义,从而是更加值得鼓励的。我们认为,马克思恩格斯的这一想法大体上源于黑格尔。

    在黑格尔看来,哲学的任务不是提供那些抽象空洞的彼岸的东西。因为哲学本身是一门理性的学问,而“存在的东西就是理性”,理性的东西一定同时会达到外部的实存,这即所谓的“思维与存在的同一性”。因此,理性就在现实的无限丰富的事物中存在着。而哲学的任务就是必须从对现实的、存在的东西作出理解,从中挖掘出内在其中的那个理性的必然形式。反之,如果“哲学思考”这种主观的意识活动“把现在看做空虚的东西,于是就超脱现在,以为这样便可知道更好的东西,那么,这种主观意识是存在于真空中的”。既然哲学的对象是现实而不是空洞的、虚无的东西,那么对于现实“应如何”的探究就不能在现实之外抽象地展开,而应该从现实发展必然性的角度出发,探究其未来的趋势,这就是从现实中开掘出理想的过程。黑格尔所有的这些思想,都通过“凡是合乎理性的东西都是现实的;凡是现实的东西都是合乎理性的”这一命题清晰地表达出来。

    我们认为马克思和恩格斯都继承了黑格尔的上述观念。马克思是在对历史现实的考察过程中揭示出隐藏在历史背后的规律,同样是在对资本主义社会发展趋势的考察过程中预言共产主义这一理想社会的到来。恩格斯像黑格尔一样,把“现实性”归结为展开过程中的“必然性”,并在此基础上说明事物的合理性。因此他们完全也可以运用这一思想,从历史发展规律的必然性的角度出发,来理解资本主义和共产主义这两种不同社会形态的合理性或其“正义性”——任何社会形态只有在符合历史必然性时,才能够被称为正义的,否则就会被历史甩在身后,成为过时、没落乃至腐朽的东西。因此,马克思和恩格斯确实持有“正义”“公平”“平等”等道德观念,并且他们道德观念的特点是从历史必然性的角度来评价每一个对象。通过历史唯物主义与政治经济学的研究,他们认为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矛盾运动的规律、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之间相互作用的规律就是整个历史必然性的体现,而无产阶级对自身利益的追求正契合了历史发展的必然趋势,因此无产阶级从本阶级利益出发提出的道德将被承认为一种有效的评价标准。马克思和恩格斯无需借助一种超历史的伦理标准就能说明,为什么相对于资本主义而言,社会主义是一种进步,因为后者将会带来生产力的进一步解放,并通过这种解放实现无产阶级所主张的正义社会。也正是因此,无产阶级利益的实现是正义的。由此可见,马克思主义是从历史的“实然”中引出了无产阶级行动的“应然”规范,“体现了历史唯物主义与规范性要素的内在统一”。

    而杰拉斯的反驳则表明,他不相信历史事实本身能够提供正义标准,评价历史的标准必定在历史之外,因此只能用一种超越性的伦理标准来说明为什么社会主义更可取。但即便我们可以找到这一标准,依然必须进一步说明为什么这一标准本身是值得被拿来作为评判标准的。而按照杰拉斯的想法,我们将不得不诉诸一个更加具有超越性的伦理标准,这样将陷入关于某一终极伦理标准的无限追溯中,这不可能是马克思和恩格斯支持的观点。进入历史唯物主义时期的马克思和恩格斯已经抛弃了抽象的伦理观念,甚至他们也放弃了常被用于作为伦理基础的关于“人性”的抽象理解。就如马克思所言:“人的本质不是单个人所固有的抽象物,在其现实性上,它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正是因此,每一个历史时期,在不同的社会关系中,关于什么是“人”的理解以及关于什么样的生活才算是人的“自我实现”的理解,也仍然是不同的、历史的。

    当然,上述关于“正义”的历史唯物主义的阐释可能在当时是难以被大多数人理解的:普鲁东没有理解,拉萨尔派没有理解,甚至很多共产主义理论家也没有理解,更遑论普通工人了。因此,如果马克思或恩格斯谈论“正义”或“公平”,这很可能会被那些“不明真相”的人们当作永恒的、抽象的、超历史的价值观来理解。因此,他们必须不遗余力地与这种错误思潮作斗争,并且在无产阶级还不能够深刻理解自己观点的时候,尽量避免使用“正义”或“公平”这些道德语词,以防引起无产者不必要的误解。但有时候迫于形势的需要,在实际工作中他们又不得不使用这些道德字眼。例如在起草国际工人协会章程的时候,马克思迫于一些人的要求,使用那些带有超历史特征的道德语言来表述。他写道:“这个国际协会以及加入协会的一切团体和个人,承认真理、正义和道德是他们彼此间和对一切人的关系的基础,而不分肤色、信仰或民族。”但正如马克思后来在给恩格斯的信中所说:“不过我必须在章程导言中采纳‘义务’和‘权利’这两个词,以及‘真理、道德和正义’等词,但是,对这些字眼已经妥为安排,使它们不可能造成危害。”而马克思“妥为安排”的方式就是,在章程序言的开篇就明确地告诉工人阶级:“劳动者在经济上受劳动资料即生活源泉的垄断者的支配,是一切形式的奴役即一切社会贫困、精神屈辱和政治依附的基础;因而工人阶级的经济解放是一切政治运动都应该作为手段服从于它的伟大目标。”也就是说,马克思首先是向工人阶级声明,要对物质生产方式进行变革从而实现阶级利益的基础上才能实现解放,之后才采用了这些道德语词来说明工人阶级之间产生社会性联系的思想基础。并且他在此还向我们透露,以“正义”为核心的政治运动可以作为手段服务于物质生产方式变革的实践目标,这恰恰也表明“正义”这种政治伦理主张在实际的解放斗争中并非毫无作用,它可以协助解决“每个国家里各个不同劳动部门的工人彼此间不够团结,各国工人阶级彼此间缺乏亲密的联合”的问题。

    所以,一方面,马克思和恩格斯拒绝承认存在普遍的、超历史的道德原则,而是试图借助对历史发展内在规律的把握来理解“正义”等道德的阶级性和历史性;另一方面,他们也承认道德话语在激发、引导人们行动中的作用,并站在无产阶级的立场上,承认、支持无产阶级为维护本阶级利益而采取的革命行动,把这样一种行动视为正义的。

    站在历史唯物主义的立场上,马克思和恩格斯对“道德”与物质生产方式的关系展开了实证的、经验的研究,并据此在描述性语境中告诉我们,资本主义的分配方式对于当时占统治地位的“道德”而言是正义的。但他们也同样在规范性语境中对资本主义作出道德批判。在他们看来,资本主义虽然曾经在历史上是正义的,但随着社会生产力的不断推进,其所代表的资产阶级利益正逐步丧失合理性。作为无产阶级利益的代言人,他们据此批判了资本主义的不正义,并借助饱含激情的道德语言来赞扬无产阶级为维护本阶级利益而采取的革命斗争,因为这一斗争恰恰符合历史的前进方向。由此可见,马克思和恩格斯从实证的角度来研究“道德”的同时,并没有否认其在社会中具有的积极的规范性作用。同样,在今天的中国,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之所以能够得到普遍传播和广泛认可,根本原因在于它与这个时代的社会生产相适应,代表人民的利益从而顺应了时代的潮流,成为人们行动的有效指南。


来源:《厦门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24年第2期。

Top